仪器特点
该试验机具有防止二次冲击功能,采用交流伺服系统,提锤速度快、定位精度好、试验效率高,气阻小、可自动测量高度,落锤提升高度可任意设定,提锤高度自动校准、冲击锤重可通过砝码进行装配、防二次冲击装置的捕捉率为100%,V型铁调整以适应不同管径的试样、锤体下落为自由落体运动,可根据订货要求提供满足其它标准的冲击锤体,放锤装置、防二次冲击装置采用气动传动实现。适用通过法和梯度法两种试验方法。
Ø 采用高亮(LED)数码管显示即时高度;
Ø 落锤提升高度可任意设定,冲击高度可在50mm~2000mm
范围内任意设定
(此高度范围内防二次冲击装置的捕捉率为100%);
Ø 提升高度自动校准;
Ø 冲击锤重可通过砝码进行装配;
Ø 防二次冲击装置的捕捉率为:100%;
Ø V型铁调整以适应不同管径的管材及厚度各异的板材试样,选配安全帽专用配件后可进行安全帽的冲击试验;
Ø 锤体下落为自由落体运动(无摩擦力引入);
Ø 可根据定货要求提供满足其他标准的冲击锤体;
Ø 防二次冲击装置采用气动捕捉;
Ø 试样室与实验室相通,温度与试验环境温度相同;
符合标准
管材落锤冲击试验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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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B/T9389-2008 |
非金属材料落锤式冲击试验机技术条件 |
GB/T 14152-2001 |
热塑性塑料管材耐性外冲击性能 |
GB/T 10002.1-2006 |
给水用硬聚氯乙烯(PVC-U)管材 |
GB/T13664-2006 |
低压输水灌溉用硬聚氯乙烯(PVC-U)管材 |
GB/T 16800-2008 |
排水用芯层发泡硬聚氯乙烯(PVC-U)管材 |
ISO4422、ISO3127、BSEN1411、BSEN744等。 |
工作原理
以规定质量和尺寸的落锤从规定高度冲击试验样品规定的部位,即可测出该批(或连续挤出生产)产品的真实冲击率。此试验方法可以通过改变落锤的质量或改变高度来满足不同产品的技术要求。TIR最大允许值为10%。
真实冲击率: 整批产品进行试验时,其冲击破坏总数除以冲击总数即为真实冲击率,以百分数表示。
破坏:用肉眼观察,试样经冲击产生裂纹、裂缝或试样破碎称为破坏,因落锤冲击而形成的试样凹痕或变色则不认为是破坏。主机架和导轨:
垂直固定,可以调节并垂直、自由释放落锤,校准时,落锤冲击管材的速率不能小于理论速率95%。
锤体:锤体应符合图表1、表2的规定,锤头应为钢质,最小壁厚为5mm,锤头的表面不应有凹痕、划伤等影响测试结果的可见缺陷,质量为0.5kg和0.8kg的落锤应具有d25型的锤头,质量大于或等于1kg的落锤应具有d90型的锤头。
试样支架:包括一个120°角的V型托板,其长度不应小于200mm,其固定位置应使落锤冲击点的垂直投影在距V型托板中心线的2.5mm以内。仲裁检验时,采用丝杠上顶或支架。
释放装置:可使落锤从至少2米高的任何高度落下,此高度指距离试样表面的高度,精确到±10mm。应具有防止落锤二次冲击的装置,落锤回跳捕捉率应保证100%。
技术参数
管材落锤冲击试验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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锤体质量 |
0.250kg~16.00kg,增量为0.100kg和0.250kg |
落锤质量误差 |
<0.5%(其中2.000kg锤体和1.000kg、2.000kg砝码精度为±0.1%) |
锤头直径 |
D90、D25;注:(SR5、SR10、SR30)根据用户要求选配。 |
冲击高度 |
50mm~2000mm |
高度指示误差 |
<±2mm |
试样直径 |
Φ10mm~Φ500 mm |
提锤速度 |
10m/min |
放锤控制方式 |
气动 |
外形尺寸 |
长1100mm×宽570mm×高3410mm |
所需空间 |
推荐前后1.5m, 左右0.5m,上部0.5m(要求实验室高度最低4米) |